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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探析

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4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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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做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法学院(系)是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摇篮,拥有一支理论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和一支朝气蓬勃的大学生队伍。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1 做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法学院(系)是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摇篮,拥有一支理论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和一支朝气蓬勃的大学生队伍。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在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好这两支队伍,为全省法律援助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高校培养社会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和高校法学教育社会化水平,这是新时代赋予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定位,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1.1 做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兜底和保障作用。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通常作为法律援助机构的受理点,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重要一环。各高校依托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自身法律人才资源优势,对接社会需求,服务民生需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的惠民便民措施,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

1.2 做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是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迫切需要

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高校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和工作实践,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校教育规模的扩大、社会转型发展以及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大学生个性需求日趋多元化,高校管理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等纠纷日趋复杂多变。近年来校园欺凌、经济诈骗、大学生网贷等破坏校园平安和谐的现象经常发生。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组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开展校园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师生法律援助申请,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提高广大师生法治意识,引导师生运用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1.3 做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是培养优秀法律专业人才的实践需要

高校法学院(系)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的重任。法学教育需要法学知识的具体运用和实践操作,法律援助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托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参与具体法律援助案件,培养法律执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通过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培养社会公益心和奉献社会的爱心;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大学生积极参与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在实践中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有效提升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援助实务的有效融合,有利于大学生快速成长为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型法律人才。

2 高校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困难

2.1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架构缺乏统一标准

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有两种设立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绝大多数高校法援机构由各高校自行设立,作为高校的内设机构,隶属于学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甚至作为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学生社团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在实践中有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采取与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合作的方式将高校法援机构,作为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笔者认为第二种形式更有利于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远向好发展,更符合当前司法实践需要。因为自行设立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成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司法实务中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无法参加司法诉讼,只能进行咨询服务等工作。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则可以初步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转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法律援助中心再指派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具有律师资格的成员进行办理或者指派社会律师承办,然后支付办案补贴。只有这样,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2.2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很多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没有内部管理规范,在来访来电咨询、困难标准审查、接案受理、办案流程、案件归档等方面尚未制定具体可行的规章制度,经费使用混乱,内部分工不明确,机构成员的管理和考核无从着手。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是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自愿提供的无偿性公益性法律服务,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耗费他们大量时间、金钱成本,缺乏相关激励机制势必会打击大学生志愿者献身法律援助事业的积极性,造成人员流失影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稳定性。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网址: http://www.zgsfjdzz.cn/qikandaodu/2021/0504/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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