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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建构思考以涞源反杀案为

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4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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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7月11日晚,王某持凶器翻墙闯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村民王新元家中,企图杀害追求未果的王新元之女王某某,在与王新元一家打斗中被反杀。2019年3月3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此

2018年7月11日晚,王某持凶器翻墙闯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村民王新元家中,企图杀害追求未果的王新元之女王某某,在与王新元一家打斗中被反杀。2019年3月3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通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新元配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决定对二人不予起诉。至此,这场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杀人案就此结案。在此案中,媒体充分挖掘了案件背后的故事,满足了公众对此案的信息需求,并促使社会舆论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满足公众知情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仅是司法的目标,同时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召开传媒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与传媒的合作,构建良性互动格局。在“涞源反杀案”中,媒体对事件的起因、经过乃至最后的打斗细节都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描述,并对涞源县公安局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案情的看法进行了阐述,使公众对整个事件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媒体在涉案报道中,应进行客观公正且全面地报道,进行良好的舆论监督与引导,恪守边界,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避免出现媒介审判,做司法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深化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司法在面对舆论围观时,则要不卑不亢,以自身的专业实力回答公众对案件提出的疑问,共同构建起传媒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媒体融合:传媒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必要

1.满足公民知情权的需要

知情权又可称为信息权或者了解权,面对公共事务,公众有知悉以及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只有知情权得到满足,才能进一步实现批评权以及建议权等法定权利。媒体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发挥自身的信息传播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知情权需求。在“涞源反杀案”的报道中,新京报对事件的起因、经过以及案发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对案件的进展进行了介绍,指出案件的争议点,并通过采访他人来尽量还原人物特征以及整个案件的细节,以帮助公众理清案件经过,使公众对案件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公民知情权的行使一方面能够提升媒体的新闻敏感度,尽可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能够以舆论监督司法,在某些情况下倒逼司法部门进行信息公开,提高司法部门工作质量。司法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进行司法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2.媒体客观报道司法工作的权利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其中肯定了媒体拥有客观报道司法工作的权利。首先,媒体拥有优先旁听庭审的权利,媒体旁听庭审,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客观的报道,一方面能够满足公众对案情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够消除司法的神秘感,给司法公开提供更宽广的渠道,创新司法公开形式,使司法受到公众监督,让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在2017年的“于欢案”中,媒体旁听法庭审理,并通过网络实时发布庭审实录,使得更多不为人知的案件细节得到披露,公众对案件也有了新的认识。媒体还拥有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录音录像以及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权利,这些权利的实施不仅能够帮助媒体尽可能地还原事实,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以满足公众对案件信息的需求,而且能达到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素养的目的。社会关注度越高的案件,媒体报道给司法工作带来的压力越大,在媒体的“聚光灯”下,法官所面对的是广大的公众,公众对案件的关注迫使法官以更为专业的知识和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庭审,更好地回应公众对案件所发出的疑问。

3.提升司法公信力

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使得媒体融合不断推进,人人拥有麦克风,信息一旦进入网络传播渠道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整个网络,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之中,司法部门必须重视司法公开,将工作“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随着媒介融合程度的不断加深,媒体涉案报道手段变得更加多元化,庭审直播也成为法庭上一道特殊的风景,媒体与司法构建良性互动关系,能够使司法的声音通过媒体到达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有利于司法部门形象的塑造及公信力的提升。以媒体为平台公开司法工作,一方面能够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减少司法公正在公众心中的“神秘感”,避免因为信息不透明而导致谣言的产生,降低司法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性。“涞源反杀案”中,媒体不仅对案件详细信息进行披露,同时也对涞源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意见进行报道,能使公众从“情”“理”“法”多方面去看待案件的发展,让公众看到司法部门的专业性,树立司法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媒体与司法协同推进工作,有利于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涞源反杀案”发生后,面对社会的高度关注以及舆论的发酵,在2019年3月3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作了官方说明,对外公开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及理由,满足了公民对案件的知情权,并且有理有据的文字表述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网址: http://www.zgsfjdzz.cn/qikandaodu/2021/0504/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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