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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监测无人机管控新利器

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14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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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信息化飞速发展引发的科技“大爆炸”,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和管理正面临严峻挑战。而无线电监测可破解矛盾瓶颈,助力司法鉴定,为无人机产业监管提供新思路。 目前,我国无人

面对信息化飞速发展引发的科技“大爆炸”,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和管理正面临严峻挑战。而无线电监测可破解矛盾瓶颈,助力司法鉴定,为无人机产业监管提供新思路。

目前,我国无人机研发技术相对成熟,产品功能多样,体系配套完善,行业应用广泛,但无人机的快速推广普及也带来了相应的安全问题。作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主要业务,无线电监测及检测为信息化飞速发展给国家带来的新型威胁,特别是无人机产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和肇事后的司法取证,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手段。

无人机发展趋势及现实威胁

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2019年中国民用无人机市场现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显示,2010年前,中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小,增长速度慢,主要应用于灾害救援、地图测绘等领域。2011年后,以大疆为代表的中国消费级民用无人机市场迅速崛起。同时,随着农业植保、电力巡检、气象观测、公安执法、救援、快递、航拍等行业应用越来越频繁,无人机需求量日益增大。据初步测算,至2018年年底,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达到110.9亿美元;至2020年,年销售量预计达到65万架,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

无人机以体积小巧、操作便捷、功能多样、购买方便等多种特点,得到行业系统、普通大众的广泛青睐,但其管控风险也逐步呈现。一是危及政要安全。重要领导外出活动等场合,若有人使用无人机挂载爆炸物抵近,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后果。二是危及军事安全。无人机拥有相对完备的摄像技术、飞行记录系统和影像实时回传系统,搭载高清数码摄像设备,若飞行至军事目标上空,可窃取军事机密。三是危及行业安全。在机场、监狱、油库、电力枢纽等重要设施周边操作无人机飞行,可能发生撞击坠机、偷运违禁品、恶意破坏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事件发生。四是危及公众安全。在人员密集区无人机意外坠毁易致人伤亡,国内已发生多起失控无人机砸伤或直接致人死亡事件。并且,不法分子还可利用无人机穿越城市障碍物,窥探个人隐私,谋取不当利益。五是危及社会安全。国际国内均已出现犯罪团伙利用无人机躲避定点检查,隐蔽实施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六是危及反恐安全。已有恐怖组织成规模、有组织地实施无人机或无人机集群改装,携带爆炸物或危险物品,对军队及平民实施远程杀伤。

无线电监测遏制无人机频率使用乱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无人机遥控设备和图传设备均主动向外发射无线电波,在属于需要进行型号核准认证的范围之内。因此,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并主动完善登记报备,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型号核准代码,并在出厂时标明。无人机型号核准检测,主要包括工作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或发射信号的频谱特性)、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核定。无人机使用监测,包括非合作无人机判别、升空注册无人机信息识别、无人机飞行航迹跟踪及录取等功能,则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利用无线电监测站台,拓展实现相应功能。

2015年3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中明确,规划840.5 M H z~845 M H z、1430 M H z~1444 M H z和2408MHz~2440MHz频段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其中,840.5 M H z~845 M H z频段为上行遥控链路,1430 M H z~1444 M H z频段为下行遥测与信息传输链路。但是,目前无人机产品上行频率以2.4 G H z为主,部分使用328 M H z~352 M H z、400 M H z、433 M H z、560MHz~760MHz、915MHz、933MHz、1.2GHz和5.8GHz等频段;下行频率以5.8GHz为主,部分使用433MHz、328MHz~324MHz、1.2GHz和2.4GHz等频段。目前,无人机市场频率使用混乱,与国家规定相差甚远,对无线电频率法制化规范、常态化监管、合理化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对其他合法无线电业务极易造成互扰。而无人机现有技术探测手段主要以雷达探测、无源侦测、可见光/红外探测、声波探测等为主,从根源上均为基于目标的被动式防御手段,且受投入程度、应用场景、技术能力等影响,其探测距离、捕捉敏感度、反制成功率等均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因此,无线电监测技术应用于无人机领域,必须从源头层面有效抢占布控先机、夯实底层基础、建立常态监管、强化肇事取证、补齐现有技术手段短板,为无人机管控提供可靠保证。需重点突出“三个时段”:一是出厂前检测。在无人机出厂前,完成对所有类型无人机的型号核准检测,通过设定唯一型号核准代码,可建立完善无人机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现有无人机频谱参数,将销售登记备案信息与无人机基础数据库信息对比融合,实现“人机绑定”。二是飞行中监测。对进入空域的无人机无线电信号进行全时监测,及时判断“黑飞”无人机,全程跟踪记录无人机飞行轨迹,并建立与公安等无人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相关“黑飞”信息。三是肇事后取证。在对无人机实施技术拦截迫降或无人机肇事坠毁后,通过无线电管理机构,可对无人机的型号核准频谱参数进行检测,与无人机基础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准,直接反查无人机来源及持有者信息,为司法部门快速精确取证提供便利条件。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网址: http://www.zgsfjdzz.cn/qikandaodu/2021/0714/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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