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鉴定意见“授权签字人”制度问题探讨(2)

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8-11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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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司法鉴定意见对“授权签字人”署名并不统一。总体看,司法鉴定意见对“授权签字人”信息进行署名,虽已有一定比例,且有逐渐增多的趋势,或者可以

司法鉴定意见对“授权签字人”署名并不统一。总体看,司法鉴定意见对“授权签字人”信息进行署名,虽已有一定比例,且有逐渐增多的趋势,或者可以说已较为常见,但并非所有的司法鉴定意见都有“授权签字人”的信息。

近年来,刑事司法鉴定意见出现“授权签字人”署名的现象不断增多,已经成为刑事证据审查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无论是法律、司法解释,还是司法指导性文件,均未就此明确审查质证规则。笔者结合日常审判经验,就刑事司法鉴定意见中有关“授权签字人”制度的审查质证作一梳理,希冀引起司法实务对此问题的关注,统一相关认识。

司法鉴定意见存在未附“授权签字人”资格证书的情况。和鉴定意见基本附有鉴定人的资格证书明显不同,不少鉴定意见并未附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证书。在联系司法鉴定机构提供“授权签字人”资格证书时,往往被告知无须提供,认为属于司法鉴定意见制发的常规操作。

以鉴定意见没有说明“授权签字人”的审核过程要求否定鉴定意见效力。即认为“授权签字人”对鉴定意见的审核过程不明,影响鉴定程序的完整性,从而不应采信鉴定意见结论。

原标题:刑事司法鉴定意见“授权签字人”制度问题探讨

二、“授权签字人”制度有待明确的几个问题

司法鉴定意见“授权签字人”署名现象的出现,给鉴定意见司法审查带来了新问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就此提出的意见主要有:

以鉴定意见未附“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证书要求否定鉴定意见效力。即认为鉴定机构未提供“授权签字人”鉴定资格证书,无法证明其有无鉴定资格或相关资质,从而不应采信鉴定意见结论。

一、“授权签字人”制度的特点及质证意见

申请“授权签字人”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即认为“授权签字人”系对应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和其他鉴定人一样,在必要时应当出庭作证。

“授权签字人”署名规范性等对鉴定意见效力的影响问题。在司法鉴定意见对“授权签字人”予以署名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授权签字人”只署名不签名,或者鉴定意见未附“授权签字人”相关资格证书的情况,笔者认为,前述情况应当视为鉴定意见存在一定瑕疵,但是否属于可以补正的瑕疵,可予进一步论证。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司法鉴定意见的原意。”从上述规定看,如果鉴定意见在对“授权签字人”署名的情况下,显然可以根据“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由“授权签字人”补充签名,或者出具补正书进行补正。而至于鉴定意见未附“授权签字人”相应资格证书的问题,则显然也应当允许鉴定机构补充提供。因此,笔者认为,当事人或其辩护人以“授权签字人”署名不规范、鉴定意见未附“授权签字人”相应资格证书为由否定鉴定意见效力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而应当允许鉴定机构进行补正或补充提供。

司法鉴定意见存在“授权签字人”只署名未签名的情况。即有的司法鉴定意见虽然有“授权签字人”的署名信息,但并无“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和同一份鉴定意见中鉴定人往往既署名又签名的情况存在明显不同。

“授权签字人”应否在鉴定文书上署名。对此,《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并无规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只明确了“授权签字人”对司法鉴定文书的签发权,从中无法看出“授权签字人”应否在鉴定文书上署名。而《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鉴定后,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文书,并由鉴定人及授权签字人在鉴定文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从该规定看,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应当有授权签字人签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则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从该规定看,检验检测报告应有“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基于上述规定,笔者认为,虽然《公安机关鉴定规则》明确规定鉴定意见应当有“授权签字人”的签名,但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均无关于司法鉴定意见应当有“授权签字人”签名规定的情况下,尤其是从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书格式并无“授权签字人”署名内容的情况看,明确司法鉴定尚未建立统一、强制的“授权签字人”署名制度,应当是更为符合实际的理解。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网址: http://www.zgsfjdzz.cn/zonghexinwen/2022/081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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